2026年度深圳市商標品牌指導站培育資助申報指南
關鍵詞: 深圳 商標品牌指導站 培育資助 申報指南 申請條件
2026年度深圳市商標品牌指導站培育 資助申報指南
一、 申報內容
2026年度深圳市商標品牌指導站培育資助項目。
二、 設定依據
《深圳市市場監督管理局知識產權領域專項資金操作規程》(深市監規〔2024〕5號)
三、 資助標準
每年評選深圳市商標品牌指導站培育項目不超過5家,每家按照其上年度實際支出成本予以資助,每項資助不超過20萬元,本項目每年資助總額不超過100萬元。
四、 申請條件
申請人應當同時符合下列條件:
(一)申請人屬于依法登記注冊的企事業單位、社會組織或者其他機構,在深圳提供商標品牌指導和服務;
(二)在深圳具有穩定的工作場所,配備商標品牌指導服務專職人員2人以上,已制定相關工作規范;
(三)制定長期的商標品牌指導站工作計劃,并開展相應的實施工作;
(四)上年度積極幫助深圳企業建立或完善商標管理體系,在商標注冊、續展、運用、專用權保護等方面,提供參考信息和專業意見,并積極開展深圳區域商標品牌宣傳推廣活動和商標品牌培訓等;以開展商標維權服務申請資助的,同一事項不可與產業知識產權聯盟、知識產權國內維權能力提升、知識產權海外維權能力提升同類項目資助重復申報;
(五)近2年內未獲得過本條規定的資助。
五、 不予資助的情形
申請人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資助:
(一)不符合相關法律、法規、規章、專項資金管理辦法、專項資金操作規程有關要求的;
(二)經查詢深圳市信用網,依法依規被納入嚴重失信主體名單的;
(三)所申請項目已經獲得市級同類資助或者獎勵的;
(四)申請人主體已經消亡,或者進入破產清算程序的。
六、 申請材料
(一) 申請表
在申報系統上在線填寫項目申報信息。
(二) 團隊人員信息、工作規程和業務規范的相關材料
1.提交商標品牌專職人員相關材料(按照申報表模板填寫);
2.提交商標品牌指導站已制定的工作規程和業務規范的相關佐證材料。
(三) 工作計劃及實際運營情況相關材料
1.提交已制定長期的商標品牌指導站工作計劃(包括服務企業、服務產業、服務基層等方面);
2.提交2025年度工作總結及相關佐證材料。
(四) 提供2025年度指導和服務,開展商標品牌宣傳推廣活動、商標品牌培訓等相關材料
1.提交2025年度幫助深圳企業建立或完善商標管理體系的工作總結及相關佐證材料;
2.提交2025年度在商標注冊、續展、運用、保護、管理等方面提供參考信息和專業意見的工作清單列表及相關佐證材料;其中工作清單列表需按照商標創造、運用、保護、管理四大類業務進行分類;
3.提交2025年度開展商標品牌宣傳推廣活動相關材料,內容包括但不限于合同、通知、照片等佐證材料;
4.提交2025年度開展商標品牌培訓相關材料,提交商標品牌活動佐證材料,包括但不限于活動通知、活動照片、活動簽到表等。
以上第(一)至第(四)項全部申請材料應當確保頁面文字、公章、簽名等實質性內容清晰可辨,各頁面主要內容均為正向,不可橫置或倒置。
七、 受理事宜
(一)受理機關:深圳市市場監督管理局。
(二)受理時間:2026年5月27日9:00至2026年6月26日18:00。
(三)申報方式
1.本項目實行網上申報,申報人需進入廣東政務服務網(http://wsbs.sz.gov.cn/apply/ui/MB2C9273931442125181002440300,建議使用瀏覽器:谷歌Chrome、微軟Edge、360極速瀏覽器)。登錄申報系統后,在“選擇辦理情形”模塊選擇擬申報項目,選中后進入申報頁面。將本指南要求的全部申請材料按照申報系統中的有關提示要求分別上傳。
廣東政務服務網已與深圳市財政專項資金統一管理平臺(https://cqt.szfb.sz.gov.cn/#/home)實現信息對接,申請人可使用廣東政務服務網賬戶密碼登錄深圳市財政專項資金統一管理平臺,在該平臺進行材料補正及審批進度查詢。
2.咨詢反饋渠道
(1)申報系統賬號登錄異常及五級(原L3)實名核驗問題(廣東政務服務網):020-29859688-68016;
(2)審批進度、材料補正(深圳市財政專項資金統一管理平臺):0755-27038037。
(3)材料補正及查看審批進度(深圳市財政專項資金統一管理平臺):0755-27038037。
(4)申報業務及材料要求咨詢電話:0755-83070173。
(5)申訴反饋渠道:0755-12345。
3.辦公時間:星期一至星期五(法定節假日除外)上午09:00-12:00,下午14:00-18:00。
八、 決定機關
深圳市市場監督管理局
九、 辦理程序與注意事項
(一)辦理程序
市市場監管局發布年度申報指南(通知)——申請人網上申報(通過申報系統在線提交電子申請材料)——市市場監管局受理初審(含可能發生的補正程序)——專家評審——審計——會同相關部門核對數據、核查誠信情況和重復資助情況——集體研究決策——公示(5個工作日)——財政資金預算申請——資金撥付。
(二)注意事項
1.申請人應為正常經營狀態,并通過上述申報平臺自行申報。申請人廣東政務服務網賬戶等級須達到五級(原L3級別)核驗方可進行申報。申請人名稱與其銀行開戶名稱必須完全一致,否則將影響資助申請審核結果及辦理資金發放,相應后果由申請人自行承擔。
2.嚴格按照申報系統有關提示進行填報,深圳市知識產權主管部門對申請材料進行受理和初審,申請材料不完善的,限期予以補正;申請人應按要求進行補正,未按要求補正材料或補正材料未通過審核的,不予資助或獎勵。
3.申請人提交資助或獎勵申請后,可通過申報系統自行查詢辦理進度狀態,及時關注系統審批意見,根據系統提示信息及時辦理有關手續。本資助申請事項不設短信、電話和郵件等形式的通知推送。
4.本年度受理的符合資助和獎勵條件的項目受年度財政資金預算控制,具體資助額度將根據實際下達預算金額而定,預算不足時統一折算后兌付,余款不再安排。
十、 合規提示
(一)《深圳市市場監督管理局知識產權領域專項資金操作規程》第三十七條規定:申請人應對提交的申請材料真實性、合法性、有效性負責。申請人利用虛假材料或通過其他不正當行為騙取、套取、虛報、冒領、截留、挪用專項資金或者違反其他財務紀律的,按照有關規定處理;情節嚴重的,依照國家相關法律、法規移交有關部門處理。
(二)《深圳市市場監督管理局知識產權領域專項資金操作規程》第三十八條規定:受委托的第三方審計機構或專業機構在審計或核驗過程中,存在弄虛作假、隱瞞事實真相或與受資助單位串通作弊并出具相關報告情形的,按照有關規定追究責任。
(三)《深圳市市場監督管理局知識產權領域專項資金操作規程》第三十九條規定:第三方中介機構不得違規代理本規程資助獎勵項目申領事宜。
(四)根據上述規定,申請人申請資助時必須作出合規承諾(在申報系統中操作),否則不予受理。
十一、 收費情況
不收費。
十二、 年審或年檢
無年審、年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