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請求WTO設立專家組審查印度太陽能及IT產品貿易措施
日內瓦訊——2026年5月22日,中國在世界貿易組織(WTO)爭端解決機構(DSB)會議上正式提出請求,要求設立專家組,審查印度針對太陽能電池、太陽能組件及信息技術產品進口所采取的貿易措施。本次會議由新任DSB主席、巴西大使吉列爾梅·德阿吉亞爾·帕特里奧塔(Guilherme de Aguiar Patriota)主持。

中方表示,印度對部分高科技產品加征關稅,并實施以使用國產而非進口部件為條件的太陽能產業激勵措施,涉嫌違反其WTO承諾。中國指出,雙方已就此舉行磋商,但未能達成 mutually satisfactory solution(雙方滿意的解決方案),因此不得不請求設立專家組。中方強調,各成員應通過符合WTO規則的合作推動技術與產業發展,而非采取限制性、歧視性措施,此類做法擾亂市場競爭、破壞供應鏈穩定、增加企業不確定性,并對全球可再生能源與科技行業的健康發展造成負面影響。

印度對此表示遺憾,明確反對設立專家組。印方稱其措施完全符合WTO法律,并指出已進行充分磋商,對中方未認真評估相關措施即訴諸爭端解決程序感到意外。印度還質疑道,一個據估計掌控全球超80%太陽能組件價值鏈的國家,卻試圖阻礙其他國家該產業的正當發展,此舉令人費解。
DSB記錄了雙方陳述,并同意若中方再次提出請求,將重新審議此事——這是WTO程序中首次未能就設立專家組達成共識后的標準后續步驟。
同次會議上,哥倫比亞代表130個WTO成員第97次提交提案,呼吁啟動上訴機構(Appellate Body)成員遴選程序。美國重申反對立場,稱該提案未解決其對爭端解決機制的根本關切,并質疑反復列入議程的實際價值,主張應聚焦實質性改革而非簡單恢復原有上訴機構。
包括歐盟27國在內的26個成員隨后發言,重申支持該聯合提案,并強調亟需恢復全面運作的爭端解決體系。多個成員鼓勵更多國家加入“多方臨時上訴仲裁安排”(Multi-Party Interim Appeal Arbitration Arrangement, MPIA),以便在上訴階段依據《爭端解決諒解》第25條進行仲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