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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中小企業服務局關于開展深圳市國內重點經貿科技類展會目錄申報工作的通知

2020-03-17 來源:深圳市中小企業服務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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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關單位:

  為提高市財政專項資金的使用效率,深圳市民營及中小企業發展專項資金創新發展培育扶持計劃企業國內市場開拓資助項目(以下簡稱國內市場開拓項目)申報實行國內重點經貿科技類展會目錄(以下簡稱展會目錄)管理制度,即企業申請國內市場開拓項目的展會須在我局公布的展會目錄內。

  展會目錄采取自主申報與審核評分結合的方式制定。現就2021年度展會目錄申報工作事項通知如下:

  一、申請對象

  在國內(不包括港澳臺地區)舉辦的科技經貿類展會的主辦或承辦單位(須為與會展機構簽訂實質性展位租賃合同單位)。

  二、展會要求

  (一)展會舉辦地在境內(不包括港澳臺地區);

  (二)展會舉辦時間為2019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以上起止時間為展會開幕時間);

  (三)展會面積不低于7500平方米;

  (四)我市參展企業不少于40家或我市參展企業數量達到30家(含)以上(不包括免費或明顯低于市場價格獲取展位的企業),且我市參展企業展位面積合計不少于500平方米。

  三、申請材料清單

  (一)深圳市國內重點經貿科技類展會目錄申請表(見附件1);

  (二)展會批文復印件(驗原件);

  (三)展會主辦方(承辦方)與會展機構簽訂的場地租賃合同、發票及銀行付款憑證復印件(驗原件);

  (四)我市參展企業一覽表(見附件2);

  (五)展會獲得UFI或BPA認證的證明材料復印件(如無可不用提供,驗原件);

  (六)承諾書(見附件3);

  (七)展會會刊及展位圖原件。

  注:每個展會的申請材料請按(一)至(六)的順序裝訂成冊,并在每頁申請材料上加蓋申請單位公章。

  四、申請時間

  即日起至4月3日止。

  五、有關要求

  (一)在我市舉辦的展會,申請紙質材料須直接遞交到我局;在市外舉辦的展會,申請紙質材料可郵寄提交,并請申請單位確認到達情況(須保證申請截止時間送達,且申請材料符合要求);

  (二)請一并提交深圳市國內重點經貿科技類展會申請表的電子文檔(市外展會的通過電子郵件發送);

  (三)申請單位需對材料的真實性負責,如發現弄虛作假行為,5年內將不再受理該單位所承辦的展會申請;

  (四)如發現申請單位串通參展企業騙取國內市場開拓項目資助的,一經查實,將終身不再受理該單位所承辦的展會申請。

  六、有關工作安排

  對各單位提交的申請材料,我局將依據《深圳市國內重點經貿科技類展會審核規則》辦法,擬定本申報年度展會目錄,并在我局網站公示。展會目錄內我市參展企業可根據我局網站后期公布的2021年度深圳市民營及中小企業發展專項資金創新發展培育扶持計劃申請指南要求,提交資助申請。

  七、聯系方式

  地址:深圳市福田區新洲路4009號(市計生科學研究所綜合樓)706室

  聯系人:吳先生,電話:82975860

  電子郵箱:wucj@zxqyj.sz.gov.cn

  附件:

  1.深圳市國內重點經貿科技類展會目錄申請表

  2.深圳市參展企業一覽表

  3.承諾書

深圳市中小企業服務局

2020年3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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