田中精機重大訴訟獲裁定:原告未預交受理費,按撤訴處理
2026-04-29
來源:愛集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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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田中精機股份有限公司(證券代碼:300461,證券簡稱:田中精機)4月28日發布公告稱,公司于2026年4月27日收到廣東省深圳市中級人民法院作出的民事裁定書,原告方因未按規定預交案件受理費,法院裁定按撤回起訴處理。
公告顯示,該訴訟案號為(2026)粵03民初2377號,原告為湖北威能智能裝備有限公司、深圳市奧德鑫科技有限公司、荊門市匠松貿易有限公司、宜昌萊辰科技有限公司、深圳市璞成電氣技術有限公司、深圳市時立科技有限公司、廣東聚興科技有限公司、深圳市欣昊欣科技有限公司等八家企業,被告為浙江田中精機股份有限公司,第三人為深圳市佑富智能裝備有限公司。案件涉及破產債權確認糾紛,涉案金額為1.08億元人民幣。該案于2026年3月3日由廣東省深圳市中級人民法院立案。
根據法院于2026年4月2日作出的民事裁定書,法院在依法向原告送達交納訴訟費用通知后,原告未按規定預交案件受理費。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二十一條、第一百五十七條第一款第十一項以及《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的解釋》第二百一十三條的規定,法院裁定本案按原告撤回起訴處理。
田中精機在公告中表示,法院已裁定原告撤回起訴處理,本次案件不會影響公司的本期利潤或期后利潤。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子公司不存在應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訴訟、仲裁事項。